全国客服热线
8月8日上午,森通物流交易平台成功开出首张无车承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初步解决了集团作为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获取难的问题。
作为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集团依托互联网技术搭建了森通物流交易平台,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集约整合、科学调度货源、车辆、场站等零散物流资源,引导并带动物流行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方向发展。通过线上交易、线下服务的模式,集团逐步实现了对物流服务“事前、事中、事后”全程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控;并充分发掘海量交易数据的内生价值,改善物流行业现状,从而提升全行业整体竞争力。
然而,无车承运平台上游承接着货主托运人,下游承接着实际承运人,成为上下游资源的整合者,市场赋予它双向的功能和要求。因此,森通物流交易平台作为无车承运平台需要承担给货主托运方开票的责任。同样,实际承运的个体运输户需要给平台提供增值税发票,但是个体运输户在营改增后属于纳税人分类中的“其他个人”,并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如果个体运输户前往税务局代开,不但办理手续繁琐,而且较难取得发票。所以,进项税额抵扣成为了集团无车承运人工作推进的难点。
经南通市税务局牵线搭桥,集团进入江苏省税务局开展“无车承运平台”开票业务试点的视野范畴。5月,集团与税务局签订税企合作协议后,相关税企对接工作相继启动,对标省局要求进行持续完善。在市局积极推荐和服务下,经3个多月税企对接工作的开展,森通物流交易平台终于成功开出首张无车承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初步解决了无车承运人进项税额抵扣获取的难点。
森通物流交易平台作为集团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支撑,通过税企对接成功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集团的发展难题以及瓶颈制约,为集团转型发展注入了新动能。